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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结束婚姻关系,而提起离婚诉讼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会准予离婚,那么婚姻双方诉讼离婚去哪里撤诉?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婚姻双方诉讼离婚去什么地方撤诉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上海离婚律师对“婚姻双方诉讼离婚去什么地方撤诉”问题进行的解答,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想撤销诉讼的,应该到案件受理的法院提出撤销诉讼的请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上海离婚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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