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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夫妻双方相当起到相互扶持、互相关心的义务,维护和谐的婚姻关系,那么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诉离婚可以吗?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诉离婚可不可以
丈夫不尊重妻子如果没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不受理的,就算受理也不能判决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上海离婚律师对“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诉离婚可不可以”问题进行的解答,丈夫不尊重妻子如果没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不受理的,就算受理也不能判决双方离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上海离婚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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