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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已购公房怎样分割?

浏览:185 时间:2019-05-05 12:05:42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

1、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2、有两种情况出现:

(1)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2)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3、明确上述情况,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

二、离婚时已购公房怎样分割

夫妻已购公房离婚时的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2、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贷款双方其所购房屋共同偿还借款,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

4、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其所购房屋为婚前购房一方所有,但该房共同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5、“部分产权”公房的分割

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以上是关于“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以及“离婚时已购公房怎样分割”的有关材料。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对您解决离婚时房产分割能有所帮助。在现实中,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上述情况。在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时,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当您遇到前述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争取应属于您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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