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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我们知道结婚都是有一从古自今流传下来的习俗和礼仪的,而说到这个结婚习俗和一些礼仪,很多人都不清楚聘礼和彩礼的关系和区别,那么,接下来我们将就结婚彩礼和聘礼的区别进行讲解,上海婚姻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结婚彩礼和聘礼的区别是什么
聘礼
聘礼就是订婚时男方向女方下的彩礼。聘,有“定亲”的意思,聘礼,就是定亲的礼金。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结婚大致需要经过:提亲:通过媒人,男方向女方提亲。合婚:把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拿来,求人进行合婚,看男女双方是否适合结婚。订婚:确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确定结婚时间:男方选择结婚吉日吉时。迎亲结婚: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回家之后举行结婚典礼。
通过古代人结婚的繁琐过程,可以看出:古代人对婚姻的重视程度;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
婚姻习俗的历史,可以说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婚姻习俗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探寻文化发展的轨迹。
彩礼
彩礼是男方为了与女方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传统习俗赠与女方的财物。我国古代男女从议婚到完婚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段,其中的“纳征”就是男方为了成亲给女方送聘礼,演变到今天就是“彩礼”,现在我国许多地区都还有送彩礼的习俗。
从性质上讲,彩礼属于赠与,但是又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它是以“结婚、共同生活”为代价的附义务赠与。因此,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就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当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比如将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花销,这种情况则应该酌情返还。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通过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了聘礼就是订婚时男方向女方下的彩礼,聘礼是从古逐渐演变成为了今天的彩礼。而我们知道从性质上讲,彩礼和聘礼其实都是属于赠与,却又不是一般的赠与,两者属于同一个性质。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上海婚姻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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