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logo
133-700-11000
  • 上海婚姻律师微信图标 上海婚姻律师微信二维码
  • 上海电话图标133-700-11000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浏览:297 时间:2019-02-07 22:07:26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二、婚前房产又如何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您懂了么?新婚姻法关于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在这个大多是男性买房的社会,女性在结婚时不用再考虑婚房的问题了,因为房子谁买的就是谁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就需要您找专业律师具体咨询了。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海婚姻律师右侧浮动图标